云南省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(2025年第30期)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》等規定,現將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如下:
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為:食用農產品,抽檢依據: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-2021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的要求。抽檢項目包括噻蟲胺、吡唑醚菌酯、吡蟲啉、噻蟲嗪、戍唑醇等指標,公告不合格樣品1批次。
不合格樣品涉及的被抽樣單位、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:元江縣鑫旺農貿市場(楊某某)銷售的“芒果(食用農產品類)”產品,噻蟲胺超標。
對元江縣鑫旺農貿市場(楊某某)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責令生產企業及時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,進一步調查處理,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、數量和成因,制定整改措施。
附件:食品抽檢不合格-20250618-30
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5年6月18日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》等規定,現將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如下:
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為:食用農產品,抽檢依據: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-2021)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的要求。抽檢項目包括噻蟲胺、吡唑醚菌酯、吡蟲啉、噻蟲嗪、戍唑醇等指標,公告不合格樣品1批次。
不合格樣品涉及的被抽樣單位、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:元江縣鑫旺農貿市場(楊某某)銷售的“芒果(食用農產品類)”產品,噻蟲胺超標。
對元江縣鑫旺農貿市場(楊某某)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,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責令生產企業及時采取下架、召回等措施,進一步調查處理,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、數量和成因,制定整改措施。
附件:食品抽檢不合格-20250618-30
玉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5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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